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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《梦回唐朝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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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八点半,钟起家的那间地下独力车库内,宗师他们五个人再次凑到了一起。这间地下车库是钟起特意从他父亲那里要来的,这几年一直是哥儿几个练歌的基地。

“《梦回唐朝》?这歌的名字不错啊!咦,这歌词,我怎么有种在看词赋的感觉啊!我说大师,你确定这是一首摇滚乐的歌词?”作为乐队的鼓手,大兵在乐队中的地位之重要不言而喻,因此他是第一个看到这首《梦回唐朝》乐谱的人。

一个摇滚乐队中的核心灵魂是谁?恐怕除却主唱之外,鼓手是绝对排名第一位的。

摇滚乐也是音乐的一种,而构成音乐的第一要素就是节奏。节奏可以独立存在,但是旋律脱离了节奏就不能被称为旋律。这就好比鼓手可以solo,但是吉他手脱离了节拍solo,他制造的只是噪音而已。鼓手负责乐队中的节奏部分,其重要性显而易见。被称为灵魂也好,骨架也好,都是在强调节奏的重要性。

大兵本身是学黑管出身的,不过后来这伙计又学了萨克斯管,但不管是黑管还是萨克斯管,都有着想通之处。不过大兵在高中时期曾经迷恋过一阵架子鼓,后来因为考学将架子鼓放弃了,专攻黑管,但后来组乐队的时候,因为大兵曾经玩过鼓,所以乐队的鼓手就非他莫属了。

经过这几年的锻炼,大兵的黑管和萨克斯是属于专业级的,但他的鼓敲得也是非同凡响。这主要得益于大兵天生的节奏感非常棒。

钟起是乐队的另外一大核心—贝斯手,和鼓手一样,贝斯手在乐队中也是担任着控制节奏的重要任务,所以钟起在看到《梦回唐朝》的乐谱之后,也是有些诧异的看了看宗师。

“伙计,这是重金属?”

宗师点了点头说道:“这几天我琢磨出来的这首歌,确实是一首重金属摇滚,不过重金属的味道不如国外那些极端的重金属,所以感觉还是不错的,最起码国人能够接受得了。”

李伟是乐队的键盘,他的专业就是钢琴,钢琴水平比宗师一点都不差,不过因为他不会别的乐器,因此他就接管了乐队键盘的位置。

李伟并没有说话,而是按照乐谱直接在键盘上弹奏起来,毕竟是专业级的键盘手,尽管是第一次演奏,还有点生疏,但他的弹奏还是弹出了这首摇滚的味道。

几个人都静静的听着李伟的弹奏,没有说话。要想熟悉一首曲子,从头到尾的听一遍是必须的,只有全程欣赏过一首曲子,这首曲子中的重点和精髓才能够被乐队成员初步掌握,然后宗师就可以根据每种乐器的特点,逐一交代每种乐器的弹奏要点。

一旦乐队中的所有人都熟悉过来,那么只需要合练几次,以宗师他们几个的专业水平,一首曲子就差不多了。

当然,要想将一首曲子演奏的淋漓尽致、完美无缺,没有个十天八天的合练是不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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